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印发《201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27号)和2015年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保障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厅制定了《201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关资料图)
附件:201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方案.doc
2015年6月15日
201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27号)和2015年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保障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如下推进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 黔府办发〔2014〕27号文件目标任务
1.2015年底,全省所有环境监测站达到全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西部地区建设标准(二级站9个、三级站88个)。
2.2016年,市(州)级监测站形成109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全分析能力,县级监测站形成61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二级站9个、三级站88个)。
3.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全面提升。
(2) 2015年省人民政府与各级人民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
1.全省完成7个二级站、35个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附件1),分别形成109项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全分析能力,县级监测站形成61项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监测能力。
2.实现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联网直传。
3.完成13个新建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6个恢复重建跨市(州)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及完成原建14个水质自动站验收及正常运行,实现24小时实时上传数据(附件2)。
二、进度安排
(一)监测站标准化建设。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对各市(州)、县(市、区)资金补助安排;各地完成资金配套及设备购置、人员配备、站房建设、上岗考核、资质认定等准备工作。按照工作任务倒计时安排推进内容(附件3)落实相关工作,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省级验收。
(二)环境空气自动站直传。2015年6月30日前,安排省级资金、编制论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联网直传技术方案》、开展相关设备采购等工作;2015年6月-11月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安装(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各县(市、区)配合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直联。2015年12月底前试运行正常,2016年1 月1日起,88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部使用联网直传数据公布、排名。
(三)水质自动站建设。2015年6月30日前,安排省级资金。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原建14个水质自动站验收、完成6个水质自动站恢复重建、完成13个新建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选点论证及使用土地的提供等站点建设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完成新建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方案;12月30日前完成新建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安装建设并投入试运行(新建河流跨市(州)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统一组织建设)。